近日
阳江市政府网发布了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粤府函〔2026〕188号)精神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从2026年9月1日起
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
调整后标准是多少?
我市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三类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2元/小时。
据了解,此次全省调整延续分区域差异化标准设置,全省划分为三类薪资档位。
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68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700元/月;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调整为2300元/月;
阳江、湛江、茂名等15个地市执行三类标准。
相比之前涨了多少?
目前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4元/小时,于2025年3月1日起发布实施。
根据新旧政策对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额为290元,提高16.57%;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额为2.8元,提高16.09%。
哪些收入不算在最低工资里?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很多人的实际工资已经
远高于最低工资
因此容易把它理解成
只影响低收入劳动者
实际上最低工资
更像整个劳动收入体系的底线
这条底线提高之后
与它相关的一系列待遇
都可能跟着发生变化
换言之,最低工资上涨,影响并不只体现在最低工资这一项收入上。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经济补偿等一些待遇的计算标准或最低保障线,与当地最低工资存在不同程度的联动关系。
加班费、津贴不能用来“凑数”
一些特殊用工形式也不能突破这条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的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样不得低于相应最低工资标准。
与此同时,加班工资、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不能用来“凑够最低工资”。
以深圳为例,一名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2400元,另有300元加班费,即使总收入达到2700元,也不能据此认定满足新的最低工资要求。剔除加班工资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仍应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多久调整一次?
现行《最低工资规定》原有条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经济形势进一步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将调整频率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这是一项最低调整频率要求,并不意味着必须等满两年或者三年才能调整。广东就是一个例子。上一轮最低工资标准于2025年3月实施,此次2026年9月再次调整,间隔约一年半。
总体来看,最低工资上涨首先抬高的是工资分配的法定“地板”。对于领取最低工资或者工资水平接近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影响最直接;对其他劳动者而言,则要具体看失业保险、病假工资、经济补偿等制度是否设置了与最低工资联动的计算规则。
用人单位违反
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接下来的中秋、国庆假期
就将用到最新实行的
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中秋国庆加班工资核算
根据规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核算加班费时
底线需要按照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注意:若你的正常工资高于最低工资,加班费仍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
中秋国庆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25日至27日放假,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星期天)上班;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如果这几天单位没有安排放假,员工在此期间有加班的,公司需要按照法定假期计发加班工资。
中秋国庆加班费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工作日超时加班工资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3倍。
在中秋节期间加班的:
9月25日(中秋节):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9月26日至27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在国庆节期间加班的:
10月1日、2日、3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10月4日至7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在调休日加班的:
调休日属于工作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直接关系到
广大劳动者的“钱袋子”
在此提醒
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关注政策变化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广东阳江发布编辑部出品
整理 | 阳江市政府网、新京报、广东省总工会、广东人社编辑 | 潘静思
校对 | 邓贤志
审核 | 李宗君
终审 | 苏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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